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接收2017年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学院及接收专业简介
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创建于1985年,1987年更名为传播系,2000年升格为传播学院。目前,学院已建立了较完备的新闻传播学学科体系,是我省新闻传播学理论研究、新闻传播决策与业务咨询服务和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也是江西乃至全国现代教育技术理论研究、教育技术应用实践咨询服务和师资培训与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1.新闻学专业(专业代码:050301)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强创意策划能力、市场眼光和市场驾驭能力、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敏锐洞察力;具有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坚实的新闻传播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新闻学专业知识;熟练的采编评创意策划、媒介经营管理、公共关系等新闻业务能力,较强的新闻学科学研究能力,能从事新闻业务和新闻学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传播学专业(专业代码:050302)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强创意策划能力、市场眼光和市场驾驭能力、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敏锐洞察力;具有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坚实的新闻传播学基础理论、系统的传播学专业知识;熟练的采、编、评、写、创意策划、经营管理、公共关系、整合营销传播、形象设计、品牌管理等传播业务能力;较强的传播学科学研究能力,能从事新闻传播业务和传播学专业教学及科研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3.教育技术学专业(专业代码:050302)
本专业培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全面发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扎实的现代教育技术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及熟练的学习资源设计开发应用能力和较强的研究能力,能从事教育技术学专业的教学、科研及教育技术资源设计开发管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4.新闻与传播专业(专业代码:055200)
本专业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学的基本理念;能够运用较新的传播科技手段,对新闻传播实践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即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进一步的分析;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树立正确的媒介认识观,熟悉传媒的历史与发展现状,观察问题敏锐,分析能力强;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新闻敏感和采访突破能力,具有宏观经济与政策、区域经济和调查性报道能力的高级人才。该专业学位鼓励具有不同学科、专业背景的生源报考。随着传媒业迅猛发展,新闻传播学专业研究生的就业方向多数是大中型媒体集团、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每位同学在业界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该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报刊新闻方向、广告与整合营销传播方向、广播电视方向、网络与新媒体传播方向、媒介经营管理方向、文化传播与会展方向。
5.现代教育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45114)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心理学理论素养及研究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够胜任信息技术及相关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在现代教育观念指导下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能够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二、各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上一年度招生数的60%)
学位类型 | 专业 | 接收名额 |
学术型 |
新闻学 |
3 |
传播学 |
2 | |
教育技术学 |
7 | |
专业学位 |
新闻与传播 |
11 |
现代教育技术 |
1 |
三、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有资格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
1.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热爱学校,无故意损害学校声誉和财物的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潜能。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记录。
5.心理健康,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在学业和操行上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修完的课程学分原则上不少于总学分的四分之三。
(2)专业主干课程原则上不得有补考记录。
(3)前3学年平均学业测评排名在本班名列前35%(每学年排名不得低于50%)。
(4)前3学年平均操行评定原则上在本班名列前50%。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或以上
7、符合相关加分细则的项目将根据学校每年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加分幅度进行加分。
8、部分业绩较优秀的考生还可根据学校颁布的有关破格条件进行破格推免。(详情见学校颁布的关于“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四、申请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陈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本校考生可不提供以上材料。
五、接收程序、复试及录取办法
1.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内容:考查学生综合知识的应用能力
复试形式:面试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9月中下旬
复试地点:学院会议室
3.录取规则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六、签署协议
被录取考生与学院签订协议。获得录取后不得因就业、参军、考公务员、出国、报考他校硕士研究生等理由放弃推免资格。
七、学校奖助政策
1.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并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多项研究生奖学金,具体如下: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一年6千,分十个月逐月发放);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其中分三等,一等新生奖1万元、二等新生奖6000元、三等新生奖3000元、推免生可享受一等新生奖1万元。)、“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2、“省政府奖学金”(1万元/人)、3、“学业奖学金”(省级学业奖8000元/人,覆盖面40%;校级学业奖4000元/人,覆盖面60%)、4、“熊智明奖学奖教金”(研究生将近1500元/人)等;
2.为激发研究生的科研潜能,鼓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成果,学校设立了研究生高水平研究成果奖(详见校发〔2015〕70号文件);
3.为了鼓励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制定了“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和奖励办法,另有“研究生优秀单项奖”等评选。
八、联系方式
联系及咨询电话:0791-88131651,13879136661,联系人:邢若南
违规举报电话:0791-88120456、18970092010(胡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