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后阶段,在重点背诵突破高频考点的同时,也要注意一些被自己忽视的知识点。例如考研政治中的思修和法基,虽然比较简单,但也不可不背。一起看看蒋中挺老师为大家总结的这部分知识点。
1.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即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所体现的意志。它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统治阶级的意志还通过政策、道德等形式来体现。法律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社会主义法律是人类历史上唯一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法律,以消灭阶级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历史使命和价值追求。
3.法律的首要作用是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约束非法的行为。法律的指引作用主要是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实现的。授权性规范指引人们可以做什么或者有权做什么;禁止性规范指引人们不得做什么;义务性规范指引人们应当或者必须做什么。
4.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5.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7.人权是指人作为人享有和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都是最重要的人权,包括公民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在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等。2004年,我国宪法还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体现了对人权保障的更加重视
8.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同时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应获得普遍的服从。
9.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0.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11.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立法是法治的龙头环节。科学立法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为目标。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司法活动最高的价值追求。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12.人权的法律保障包括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宪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重要条件。行政保护是人权保障的关键环节。司法保障是人权保障的最后防线。
13.马克思主义认为,权利的产生、发展和实现,都必须以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为基础,即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强调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对权利的制约和决定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利观与其他权利观的根本区别。
14.在人权问题上,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权观念,澄清模糊认识。人权是个体人权和集体人权的统一;人权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人权的评价标准也是多元的;人权的保障水平和实现程度则取决于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15.生命权是指维持生命存在的权利。拥有生命是人最基本、最原始的权利,享有生命权是人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前提,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16.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要求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积极采取措施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加强社会建设,提供社会服务,以促进公民的自由和幸福,保障公民过上健康而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它以生存权为核心,具体包括生存权以及与这项权利密切相关的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物质帮助权等。《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提出了生存权的概念,并将生存权作为首要人权。
17.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是整个社会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以宪法为基础的整个法律制度存在的基础。同时,国家统一也是公民实现法律权利与自由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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