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
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不低于90分,业务课二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30分。凡报考我校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上述分数要求者,即可进入复试。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13年3月15日全天。
上午: 8:00 报到;9:00—12:00复试
下午:13:00报到;14:00—17:00复试
2.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22房间。
3.复试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综合面试。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综合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
三、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档案所在部门盖章或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生证和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已获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5.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供其工作单位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6.个人自述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可提供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各种背景材料,如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需提供原件)。
7.复试费。复试时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
我校将按招生简章上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
四、录取规则
1.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100分,外语100分,综合素质100分。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3.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法学院网站查询。
五、联系方式
010-58802948 刘航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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