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航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委员会
软件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织管理委员会,负责招生过程中的工作部署和纪律督查。
组织管理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长:孙伟
成员:张德生、宋友、王丽华、张莉、邵兵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25%。
3.有学术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获奖者综合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4.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三、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6年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一份(须本人签字)。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500字以内)一份。
3.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学院(或者学校)公章的本人排名证明原件一份。
5.若本人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物,提交复印件一份。
6.若本人在学期间,有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各种获奖证明,提交复印件一份。
7.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8.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必备,样式见附件二)一份,注意须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同时,在体检表右上角上写明年龄。
四、流程
1.申请
(1)申请者9月15日后,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相关说明及要求,下载申请表,按照软件学院要求的截止日期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软件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软件学院寄(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以收到日期为准)。9月22日可拨打010-82339380电话查询并确认学院老师是否已收到材料。
请申请2016年推免研究生的同学,在9月21日前邮寄材料的同时,将以下表头的电子版信息以EXCEL的形式发至ylwgl@buaa.edu.cn王老师
(2)申请者需及时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纸质材料填写志愿一致。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所公布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学院主页上公布)。
(2)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复试时申请者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复试形式:采取差额面试
复试内容仅有面试,面试总成绩150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及口语(占10%)、逻辑分析能力(20%)、创新精神(10%)、专业综合知识(50%)、综合素质(10%)五个方面的内容。
(4)复试时间:
申请软件学院推免的申请者(包括5、6月份获得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于9月23-25日到北航工程训练中心东325会议室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待通知。
3.录取
(1)学院将会通过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是否已经通过,通过复试的申请者,务必于9月28日上午8-11点之间保持电话畅通,并于当天12点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若未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者,学院可撤销录取资格。
(2)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能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如果已经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3)学院公布的拟录取人数,根据学院实际招生情况会有所调整,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
(4)被拟录取的申请者需在2016年3月与软件学院联系,确认资格审查、领取协议、政审、录取等相关事宜。
五、其它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若2016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3.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5.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6.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软件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7.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六、学院拟招收推免生名额
学院、专业、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021软件学院 |
34 |
|
083500软件工程 _ 01不区分研究方向 |
9 |
学制2.5年 |
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_ 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5 |
学制2.5年 |
七、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东323,软件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收)
邮编:100191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39380 Email:ylwgl@buaa.edu.cn
北航软件学院网页:http://soft.buaa.edu.cn
(实习编辑:李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