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工作是选拔合格人才和考核考生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我单位在组织2016年复试工作时,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依据,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以提高复试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教委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继续作好今年的复试工作。
在今年复试工作中,我单位成立了以中心主管领导参加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前召开工作会议,完善复试办法。本次复试小组的成员包括中心领导和导师共七人。
复试基本要求为初试成绩达到学术学位型理学A类考生国家线,本次复试的考生总数按照本单位招生规模确定,采取差额制,共有12人参加复试。
本次初试和复试的成绩权重均为50%,复试采取英语与专业课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评定,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120分;英语占30分;专业基础知识50分;综合素质50分;实践应用能力50分。我们为每位考生做出复试情况登记表并给出成绩和评语。18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在英语测试中,由考生翻译英文文章内容并回答问题,以考核考生的口语和听力能力。在专业课复试时,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考察他们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所攻读专业知识的了解情况。
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我们请考生提供能证明自己各方面能力的材料,包括:推荐信、毕业设计思路、毕业论文初稿、所获奖项证书等。
今年我单位的专业招生数为气象学招收2人,物理海洋学招收4人。总体满足120%的差额复试比例,无破格录取生源。通过研招网公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调剂考生的要求和流程。本单位今年不招收港、澳、台研究生,复试的名单、结果由研招办电话通知考生,公示网址:www.nmefc.gov.cn,公示时间2016年3月30日—4月12日。
具体复试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心网站后续发布的信息。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考生咨询电话为010-6217601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