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生源层次和结构,促进我院与不同高校学生的交流融合,推动我院复合型人才培养,我院2016年接收调剂部分二志愿的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数量有限,额满为止。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外调剂基本条件
1.本调剂考生须符合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应与调剂专业相同或者相近,报考专业及调剂专业一致。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初试外国语语种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英语科目要按顺序调剂(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要按顺序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
3.教育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本科毕业(报考)院校及专业的具体要求:
1.各学科(专业)校外调剂的具体条件
(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接收考生本科专业: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清华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5211)计算机技术:
招收考生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清华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三)报名程序及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服务平台(http://219.216.96.99/neutj/login_logout.do#)报名。学院将依据考生报名情况组织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