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现将录取后续相关手续办理安排如下:
▶关于调档函的发放
1、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的调档函于4月30日以挂号信的形式邮寄(邮寄地址为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通信地址),挂号信邮寄单号(查询点击此处),考生届时可凭此单号在5月3日后登陆中国邮政主页查询挂号信邮寄信息。5月7日还未收到者请与我办联系补办,考生须将全部人事档案于5月18日前邮寄或送至我办。(档案接收情况可点击此处查询)。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生的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上旬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档案须在7月17日前邮寄或送至我办。
▶关于协议书的签署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单独考试(定向就业单位非东北大学)的拟录取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协议发放事宜可联系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办公地点南湖校区管理楼504,联系电话024-83681936、文法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地点南湖校区主楼1105联系电话024-83677910】,并请保持通信畅通。单独考试生领取协议地点为东北大学研招办,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拟录取考生的定向协议将将于近期通过中国邮政EMS形式邮寄,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前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办。
▶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的缴纳
依据《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和《东北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有关精神,结合今年的实际情况,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半额学费,专项学业奖学金标准为当年半额学费,其他考生需支付全额学费。
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按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复执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可获得6000元∕年·人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主楼(原综合楼)521
联系部门: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邮政编码: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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