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见下表
学科门类名称 | 参加复试分数要求 |
哲学、法学、理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兽医、中西医结合临床 | 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 初试成绩一区分数线 |
护理学 | 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一区分数线且总分318分以上(含318分) |
农学 (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和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一区分数线且总分293分以上(含293分) |
2、调剂考生
2016年3月24日17:00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未参加复试报到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注:第一志愿报考护理学达到全国分数线但未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进行校内调剂,必须在3月25日参加复试报到并现场填报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