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且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
(1)专业综合笔试,测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笔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
2.面试
(1)外语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5-10分钟,满分为10分。
(2)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20-60分钟,满分为20分。
3.加试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为二张笔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4月11日(星期二)
上午8:30-10:00资格审查,地点在教学综合楼1116室。
2.4月12日(星期三)
(1)上午8:00-11:30外语听力笔试及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502室;
(2)下午1:00-2:30外语口语测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502室;
(3)下午2:30-4:30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地点在各分院。
3.4月13日(星期四)
(1)上午8:00-9:00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2)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502室。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交A4纸复印件),同时提供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登记表。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考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时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过期不予以受理。
3.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4.考生需携带复试考务费180元。
五、联系人:崔老师、李老师 办公电话:0431-86168862
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