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初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长春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现将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成绩及复试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要求:凡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于2017年4月8日12:30在教学综合楼801室参加复试。
招生办公室: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1116室
办公电话:0431-86168862
联系人:崔老师、李老师
附件:
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及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