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研院发[2016]4号),船舶学院制定如下硕士研究生校内外调剂方案。
一、接收调剂的学科及名额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10个
二、校内外调剂录取原则
(1)校内调剂录取原则
我院优先接收我校理工科和其他学科考生调剂,实行先校内后校外原则。
1)原则上要求211及以上院校本科学历背景,985院校的考生优先考虑。调剂生的最终复试名单在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基础、本科学历背景等条件确定。
2)在校内相近学科(如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力学和材料工程等学科)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3)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复试资格线。
(2)校外调剂录取原则
1)校外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满足我校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的复试资格线(政治、外语50,业务课一70分、业务课二80分,总分300)。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调剂。
2)211及以上院校本科学历背景的考生优先考虑。调剂生的最终复试名单在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基础、本科学历背景等条件确定。
3)报名结束后,学科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和公示。
4)学科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办法由学科确定。复试结束后,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和公示。
三、校内外调剂录取程序
(1)校内调剂录取程序
1)学科将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对外公布。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陆学校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b.hit.edu.cn)进行报名,学院实时查看具有资格的考生信息。报名截止时间:3月29日。
3)报名结束后,学科根据调剂复试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确定满足调剂条件的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系统报校研招办审核和公示。
4)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系统报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和公示。
(2)校外调剂录取程序
1)学科将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报送校研招办对外公布,同时也通过其他渠道发布校外调剂信息。
2)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正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3月30日。
3)报名结束后,学科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报校研招办审核和公示。
4)对考生进行调剂复试。复试结束后,学院确定调剂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招办进行审核和公示。
5)拟录取的校外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将视为无效。
四、接收调剂单位及联系方式
接收调剂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631-5687930
联系人:金老师
E-mail:981518317@qq.com
本工作方案由哈工大(威海)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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