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是首批试办MPA专业学位教育的24所高校之一,现面向全国招生。截止到2019年7月,已累计招收十九届MPA研究生,累计招收学员1770余人,已有1100余人毕业并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其余在读。具体承办MPA教育的经济与管理学院是我国首批建立的管理学院之一。
哈工大MPA培养目标是:为各级政府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高级公务员;为社会公共领域培养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各种公共物品的管理者;为公共领域培养高级公共政策分析人员以及公共管理领域的研究人员。
2020年哈工大同时在哈尔滨、威海、深圳设置授课点,开设哈尔滨班、威海班和深圳班。
报考哈尔滨校区、威海校区,在网报填写报考院系时请选择“007经济与管理学院”,并在备注信息中注明“哈尔滨校区”或“威海校区“;报考深圳校区,在网报填写报考院系时请选择“90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20年入学之日,下同);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哈工大MPA(非全日制)只招收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
二、招生名额
哈尔滨班:50人;威海班:30人;深圳班:50人。具体录取人数根据生源和具体下达计划情况增加或减少。
三、报名方式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按照报名点要求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点选择:考生要正确选择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4.报名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履行报名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期间部分考生需根据我校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和录取
MP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初试日期
2019年12月21日,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3.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0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由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进行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理论基础、综合素质进行测试。评分标准根据考生的背景、就职单位的声望、职位、工作业绩以及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具体表现进行评估。
4.资格审查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网上查询。
5.录取
我校本着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0年6月中旬。
6.学习方式
哈尔滨班:周末班为周六、周日上课。
威海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上课四天。
深圳班:每月集中上课一次,每次上课四天。
7.学费:待定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招生咨询
哈尔滨工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电话:0451-86402929
网址:哈工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hit.edu.cn
哈工大经济与管理学院http://som.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