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
序号 |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备注 |
1 |
法学院 |
刑法学 |
364分 |
|
2 |
法学院 |
民商法学 |
365分 |
|
3 |
法学院 |
诉讼法学 |
320分 |
|
注:以上三个专业初试成绩未达到专业复试分灵敏线但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校内调至相关专业参加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