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钢,1955年出生于上海。1983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本科,1992年毕业于美国伊斯曼音乐学院,获硕士学位。1994年回国,历任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作曲系副主任、中央音乐学院督学,2009年起任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文联委员、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创作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是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获得者、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入选者。
创作代表作品有:《最后的乐园》、《地平线》、《大地之歌》、《西藏之光》、《和平祭》、《马九匹》等。曾获得众多国际性与国家级大型作品委约;举办过多场个人作品音乐会,其中包括在“香港国际艺术节”、“上海之春音乐节”、“北京国际音乐节”和“澳门艺术节”上的专场演出。从95年起,作品已被世界著名的音乐出版公司Schott所出版和代理。
曾多次获得国家级的“金钟奖”,“金鸡奖”、“华表奖”、“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艺术歌曲奖”以及国内各级政府和协会颁发的“二十世纪华人经典”、“最佳电影音乐奖”、“台湾省首届作曲比赛大奖”、“当代中国电影音乐特别成就奖”等。国际奖项有美国的“路易斯?兰奖”、“哈沃德?汉森”奖、齐尔品作曲比赛第一名、美国Li 基金会“学术杰出成就奖”、“宾洲政府委员会和大都会生命基金会财政资助”、美国作词作曲家协会“ASCAP”奖等。曾获文化部“区永熙优秀音乐教育奖”、中央音乐学院“杨雪兰教育奖”、“北京市优秀教师”、教育部“2001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上海“宝钢教育特等奖”等荣誉称号。
曾先后担任国际和国内重大比赛项目的评委,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歌手大奖赛”、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中国音协“金钟奖” 、文化部“全国声乐大赛”、“全国交响乐比赛”、“中国奥林匹克组委会征歌”、“文化部全国精品工程”、“中国电影金鸡奖”、“喜马拉雅山杯”国际钢琴作品比赛、“全国流行歌曲大赛”、“世界大学生和平大使总决赛”、“卢森堡国际作曲比赛”等重大比赛的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