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下:
一、面试分组:
考生面试按报考专业分组:即分为数学专业组、物理专业组。面试顺序号由面试当天抽签产生。
二、面试成绩
1、数学组: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物理组:复试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三、录取:
1、数学组: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2、物理组:本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身体健康状况录取。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若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一律不予录取。
四、调剂政策:
理学院2016年数学与物理学专业均不接收调剂。
五、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64252308邮箱:zhliu@ecust.edu.cn;办公室:理学院实验二楼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