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定》(校发招字[2013]125号)的精神,认真做好复试工作。规范和加强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及外语听说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从而选拔优秀合格考生。
二、复试分数线
1.一志愿考生总分及单科分数线满足2016年教育部公布的硕士生复试分数线。
2.满足我所调剂要求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将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复试考生的分组
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四、复试内容
1.业务能力测试
2.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以上两项以面试形式进行。
3.综合素质与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科研、社会实践等;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五、复试程序
1.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核;
2.体检;
3.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4.综合面试。
六、复试评分规则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的权重各为50%,按照总成绩的先后排名录取,若复试成绩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七、公示与争议解决办法
1、考生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予以对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3、投诉和监督举报渠道和电话:
电话:25051038,邮件:jfwang@mail.sitp.ac.cn
八、其他
对考生的具体要求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复试通知及复试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