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2014年7月起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生物化工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变更为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此次变更只涉及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并不涉及到专业设置、导师队伍、研究方向、科研条件等业务内容的变化。我院是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具有6个药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同时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具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即博士学位专业扩增至药学所有专业)。现设有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药学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专业均有招生计划,包括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物分析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临床药学。同时我院还是生物化工硕士点招生单位。
一、招生人数
我院2016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65名,专业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含统考生、免试推荐生)将根据国家计划下达数等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
二、报考条件
1、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的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者均可报考。
2、历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报道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已获其他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以下时间为参考时间,具体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全国统一的时间进行(请随时访问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站)。
1、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请注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下旬(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网址和查询网址: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csipi.com.cn/)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凡不按各级部门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请特别注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所有信息,考生提供的本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联系顺畅。
2、现场确认:
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4日(具体时间请注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地点:各地考生均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可凭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当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考确认,完成报名费缴纳和图像现场采集等手续。
四、考生资格审核
我院将以最后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数据库为依据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核,对报名信息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复试时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正式审核,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照我院的复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供现场审核。审核结果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终止复试。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打印准考证
2016年仍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统一指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请访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注网上公布的初试时间。
2、初试科目:
药学类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三门: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基础综合;
生物化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四门: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专业基础课。
3、全国统一考试的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4、每门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英语一的满分值各为100分,数学二满分值150分,药学专业基础综合课的满分值为300分,生物化工专业基础课满分值150分。
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1:1.2~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比例将根据各专业的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各自的培养要求并适当结合其它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经统筹安排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院网站(网址:www.csipi.com.cn)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时间、地点及所需确认材料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留意我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
七、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类成绩合并后为考生总分),结合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八、奖助学金与学费
2016年我院研究生培养费依旧由本院承担。自2014年起国家规定对于计划内研究生要收取学费,并规定硕士生每人每学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为此,我院对于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收取学费3000元/学年/生,所收学费全部用于提高原有助学金和奖学金的标准。助学金的覆盖面为100%,奖学金的覆盖面不低于80%。
九、其他
1、我院接受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免试直升为硕士生,欢迎各大高校相关专业有推免资格的同学向我院提出申请。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进行体格检查,并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见我院网站推荐免试招生简章。
2、考生在填写“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时,“报考院系所填代码”必须按《招生简章》中我院各部门名称前的代码填写(例如报考“药物制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则填写“003”),“考试科目代码”一栏中专业课代码请参照《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报名时只填写报考部门、专业及研究方向,不填写导师,复试分数线以各个专业进行划分,不是以部室或者研究方向进行划分。
3、考生必须正确填写网报时的相关信息,务必核对准确。
4、我院不提供历年的试卷及相关复习资料,考试大纲请参见我院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信息,时间在网上正式报名开始之时。
5、我院的报考人数一般是初试(即上线)人数的2-3倍,复试人数原则上是录取人数的1.2~1.5倍,录取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人数占录取总人数的30%以内(含)。
6、我院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略有不同,一般初试成绩在330分左右,具体见我院相关招生信息。
7、当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上线人数少于拟定录取人数时,我院接受调剂考生。
8、如本招生简章有关内容与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有冲突时,将按教育部的文件要求执行。
十、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203
电子邮箱:wuxia3@sinopharm.com
电话:021-62893799或021-20572000转8834
传真:021-50798834-8834
(实习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