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的拟录取结果,现将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4月18日-5月3日。
截至4月18日,已被外校拟录取和自愿放弃的考生,我校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考生若对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校相关培养单位联系,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电话:025-84303162
Email:qianzengjin@njust.edu.cn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8日
附件:2017年拟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