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专业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提高我校自然地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 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地理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根据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决定对新增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新增硕士点制订本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增强硕士研究生的适应性和发展性为出发点,以强化过程培养为重点,突出对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增强硕士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全面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服务地方社会经济。
二、基本原则
(一)正确把握自然地理学学科、专业的内涵,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原则,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我校培养实际为依据,反映国家、社会对自然地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本学科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三)遵循研究生教育和人才成长规律,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自然地理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四)培养方案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方案修订为硕士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硕士研究生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论文选题等进行有特色的安排。
(五)培养方案的修订原则上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制定。
三、基本内容
(一)学科简介
自然地理学以地球表层,即自然地理环境为研究对象。自然地理学是把组成自然环境的各种要素相互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以阐明自然环境的整体,各组成要素及其相互间的结构、功能、物质迁移、能量转换、动态演变以及地域分异规律。现代自然地理学着重研究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土壤圈相互作用的过程机制及其响应体系。尤其重视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并应用系统学的原理,探讨人类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和全球变化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环境资源之间相互协调、持续发展的规律。自然地理学的研究增进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从而更有利于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更有效地治理和保护自然环境。
自然地理学在研究方法上既包括地理学中传统的方法(如实地调查、运用地图等)和现代方法(如3S技术、地理模型等),也包括大量多学科的实验性方法(如环境科学的监测、水文学的测量等)。
随着气候变化与区域安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一体化、低碳发展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等一系列问题的提出,自然地理学同区域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水文学、地理信息系统结合,可以为解决荒漠化、水土流失、自然灾 害、生态平衡以及区域环境问题等做出贡献,尤其是对于国家和地区的生态环境发展规划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我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教育唯一从事地理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学位点建设的单位。多年来,本学科点立足西北旱区半干旱区资源环境特点,以自然地理学应用研究为重点,主要形成了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和荒漠化与水土保持3个研究方向,重点开展了宁夏特殊地理环境和生态特点的背景下气候和水土资源的综合分析、生态安全及荒漠化防治等研究,形成了区域特色鲜明的学科优势,发展和丰富了自然地理学的相关理论,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地理学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起到了学科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的和“智库”的作用。
我院自然地理学学术队伍结构合理,形成了实力强、水平高、素质优良的老、中、青结合的学科创新团队。目前,拥有在编教授5人,副教授3人,博士8人,在读博士3人。近三年来,主持国家级课题5项,横向课题10余项,累计科研经费达200余万元。出版著作4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SCI检索论文2篇。
(二)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应达到能够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应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实验方法、野外调研、数据分析处理等研究方法的实践能力;应具有参加完整科研过程的科研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硕士研究生应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4.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1.硕士生培养以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与实践应用并重。
2.硕士生培养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学科方向导师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2人,充分发挥集体培养优势。
3.坚持“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积极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充分发挥研究生学术的创造性。
4.坚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课堂教学与野外调研相结合的研讨式教学方式,着重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坚持开放性教学,鼓励研究生开展读书会、讨论会和学术沙龙,参与课题研究,培养独立科研能力和协作科研精神。
5.有计划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我院授课,或派出硕士研究生到其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访学。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者,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但生源为跨学科、专业同等学力者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得申请提前答辩和提前毕业。
(五)研究方向
本学位点根据自然地理学学科的特点,结合宁夏及周边地域特色,突出学科交叉,共设三个特色研究方向: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荒漠化与水土保持、自然资源开发与持续利用。
1、自然资源开发与持续利用
本研究方向以自然资源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立足宁夏乃至周边地区,在区域资源分析及动态模拟、自然资源利用与规划管理、自然灾害、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像,并得到社会的高度认识。
在理论和实践上,以自然资源学的理论为基础,汲取区域自然、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强调学科交叉,多视点系统解析,注重对干旱半干旱区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分布、结构、特点、影像因素,运用机制和演化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模拟,探讨其发展规律和优化调控方法措施,建立了典型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体系,多数研究成果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所采用,真正起到了科研服务社会的作用。
今后本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气候和水土资源的综合评价分析、管理,在区域规划开发利用及自然地理理论方面有重要作用。其研究内容主要有:自然资源利用规划与管理、水资源与水环境、区域评价与规划、自然灾害研究与防治、可持续发展研究等。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地理学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做出更多的标志性贡献。
2、全球变化与生态安全
本研究方法从全球变化与生态的视角,立足宁夏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特点,重点探索干旱区生态系统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响应方式、响应途径、作用过程、动力机制及未来可能的变化趋势,从而为保障旱区生态系统稳定健康提供科学依据,确保地区生态建设及安全。
在理论和实践上,把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成熟先进的技术方法应用于具有宁夏地区特色的生态系统中,通过长期的不同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和生态评估,实现不同尺度地理单元生态系统变化与全球变化之间的相应机制的确定,分析未来变化趋势,提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生态对策,为全区生态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生态安全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指导性建议。
今后,本研究重点开展以旱区生态系统作为研究对象,继续加强不同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及生态评估,围绕全球气候变化与旱区生态系统的响应机理,进行旱区生态系统在大气温室气体变化中的功能;水、热变化对旱区生态系统的影响及适应机理;典型动、植物种类对未来气候演变的响应和适应机理三个方面的研究,构建区域生态系统的变化与全球变化的关系体系,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荒漠化与水土保持
本研究方向以生态工程、地貌学、灾害学等理论为指导,立足宁夏乃至周边地区,围绕干旱半干旱区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水土流失与荒漠化开展相关研究,形成的自己的特色,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并得到社会的认同。
在理论和实践上,以干旱半干旱区的自然地理特点为背景,汲取生态工程的成功经验和方法,突出学科交叉与多视点系统分析。注重干旱半干旱区荒漠化、水土流失的特点、影响因素、运行机制和演化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模拟,并在野外开展生态实验。
今后,本研究方向主要针对宁夏及毗邻地区风蚀、水蚀及二者交互等荒漠化类型,研究土壤侵蚀的发生机制、发展规律和影响因素,应用现代水土保持理论与地理信息技术,开展荒漠化现状调查与监测、土壤侵蚀发生机制,综合防治技术和土地整治与合理利用技术、模式的研究。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
1.课程设置原则
(1)理论课设置以能读懂本专业学术论文为目的,设置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课程。
(2)以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常用的实验方法、野外调研方法、计算方法、分析方法等研究方法为目的,设置本专业必需的案例分析与强化训练课程。
2.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按类别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课程设置见附件1。
3.学分计算
第一外国语17学时计1学分(136学时),其它课程 17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34学时计1学分,补修课不计学分。
总学分为4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为35学分(学位课课程不少于25学分),必修环节学分为4学分,创新能力3学分。
学位课课程:25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4 学时 )2学分。
自然辩证法 (51学时) 3学分。
第一外国语(136学时) 8学分。
专业共同必修课共6学分。
研究方向课共6学分。
非学位课课程:10学分
选修课10学分。
跨学科、专业和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宁夏地理、中国地理、遥感地学分析3门课程(不计学分)。
必修环节:4学分
(1)教学实践和专业实习2学分
教学实践与专业实习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每位硕士研究生都必须参加,其评价材料是申请学位的必备材料之一。
①教学实践1学分。在第二学年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方式包括辅导本科生有关课程,指导实验、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或论文)、野外实习等,累计时间4周。教学实践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实践,再次实践成绩仍不合格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得参加论文答辩。教学实践必须在导师亲自指导下完成,完成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经指导教师及院、系审核后归入本人档案。
②专业实习1学分。包括课程实习和专业综合实习两部分,累计时间不少于4周。
课程实习0.5学分,包括《水土保持理论与实践》、《风沙动力学与干旱区地貌》、《自然地理学》、《资源与产业布局》等课程。每门课程实习时间为1-3天。课程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实习,再次实习成绩仍不合格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得参加论文答辩。课程实习由任课教师编写实习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完成。实习结束后,由研究生撰写提交实习报告一份,并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由任课教师给出实习成绩和评语。
专业综合实习0.5学分,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累计时间4周。由导师组确定实习方案和计划,每次实习指导老师不少于3人。专业综合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再次进行实习,再次实习成绩仍不合格者,按必修课程不及格处理,不得参加论文答辩。实习结束后,填写《宁夏大学研究生教学专业实习考核表》,并由实习指导老师和学院做出相应书面鉴定。
(2)文献综述、开题报告1学分
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要结合课题研究方向和具体的研究领域进行,参考文献不得少于6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少于20篇,文献综述报告不少于4000汉字。
(3)学术报告1学分
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十次以上学术报告活动,其中至少参加一次区外学术报告会,每次学术报告活动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本人应手工填写学术报告登记表。
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3学分。
(1)主持或参加研究生创新项目;
(2)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本人署名前二位);
(3)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奖;
(4)获得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发明人或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发明人。
以上各项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宁夏大学,否则不予认可。
4. 课程考核方式与标准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除实验、实习课可以进行考查外其它课程一律进行考试。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核采取考试方式,政治理论课可以采取课程论文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可以由任课教师根据培 养方案对课程的要求决定。
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75分以上(含75分),非学位课程及格标准为60 分以上(含60分)。
(七)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结束后进行中期考核,实行分流制。具体办法见《宁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八)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硕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位论文中可以集中体现。硕士生应积极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注意选择有重要应用价值的课题,学位论文要有新工作和新见解。硕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并在规定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要求达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数据可靠、文句简练、图表清晰、层次分明,能体现硕士生具有宽广的理论基础,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风。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应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学位论文必须采用计算机编辑和输出,具体格式参照《宁夏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用于学位论文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和培养目标等要求安排具体的学位论文工作。
(九)其它学习项目安排
1.科研
①遵循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杜绝剽窃、抄袭和其他学术不当行为。
②在学期间,每位研究生均须至少全程参加一项科研课题。须填写《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科研考核表》,并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做出相应鉴定。
2.助管
为增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在第二学年由学院安排助管,助管时间连续4周。助管结束后,填写《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助管考核表》,并由接受助管单位和部门做出相应的书面鉴定。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1.思想表现
按照《研究生工作手册》规定审查。
2.课程学习和中期考核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学分;通过宁夏大学学位英语考试(学位英语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通过中期考核。
3.科研
须满足以下四条中之一: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学科(专业)期刊(不包括增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211”工程或“985”高校学报(不包括增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③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并由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
④参编并出版著作,署名撰写2万字以上。
4.必修环节、创新能力和其他
完成必修环节、创新能力和其他规定。
5.学位论文
审查盲审和送审论文评阅意见。实行一票否决制。
上述1至5条中,其中任何一条不合格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上述1至5条规定,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并授予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