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具有当年推免生资格。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我校2016年所有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具体详见《安徽工程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志愿填报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下午5:30。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校研招办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接收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3.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的复试日程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我校推免生复试时间约在10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关于复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的通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来我校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公章);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能证明科研能力的相关材料;大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5. 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奖助政策
1. 学校设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9000元/人,二等8000元/人,第一学年实行全覆盖。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人。
3. 鑫龙奖学金,奖励标准:10000元/人。
4. 安徽合力奖学金,奖励标准:4000元/人。
5.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人(无固定工资收入研究生均享受)。
6.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业务经费3500元/人(所有研究生均享受)。
7. 学校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三助岗位(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
8.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基金,两个资助等级:一等1200元/次,二等1000元/次。
9.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用于研究生实践、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
10. 学校资助研究生以夏令营和冬令营的形式到美国UB等著名大学进行游学,及境外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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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孙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