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研字【2010】40号)、《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1年硕士生复试、初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组织机构
本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其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制定本院复试、初录工作实施细则,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划线原则及分数线
划线原则:1.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2. 学术型学位中,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分文学与语言两大类,分别划线;“古籍整理与保护”属管理学一级学科,另行划线。
实行差额复试,综合各类别,复试比例为120%。
分数线
学术型学位:
1.文学类(含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写作理论与实践):
总分3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5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2.语言类(含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对外汉语教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国学与汉学):
总分355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5分,政治、外语单科60分。
3. 古籍整理与保护:
总分35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5分,政治、外语单科55分。
专业学位:
汉语国际教育、 教育硕士(语文方向):
总分300分,两门专业课单科90分,政治、外语单科45分。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含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 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上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 考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以答题和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要有详细记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预先准备若干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抽题。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五、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中专业课笔试成绩占10%,综合面试成绩占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5%。
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70%+专业课笔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
七、淘汰与调剂办法
考生均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
各硕士点按同一淘汰率实施淘汰。
为保持各硕士点招生数的相对平衡,淘汰完毕后将在各硕士点之间进行调剂,初录人数多的专业排名靠后的考生将调剂到初录人数少的专业。
按有关方面规定,学术型学位指标与专业学位指标不能打通使用。为完成专业学位招生计划,淘汰完毕后学术型学位专业排名靠后的考生将被调剂到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硕士(语文方向)两个 专业学位。
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权利,由淘汰的考生依次递补。
不接受校外及院外调剂生。
八、基本奖学金比例情况、评定办法
奖学金比例按学校规定执行。
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将指标分解到各硕士点。
各硕士点按考生初复试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评定。
推免生全部享受基本奖学金。
九、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4月11日 地点:文学院办公室
体检(含本校推免生): 4月12日 地点:校医院
笔试时间:4月13日上午8点—10点 地点:待定
外语测试时间: 4月13日上午10点—11点半
下午2点半—5点半
地点:待定
加试时间: 4月13日下午2点—6点 地点:待定
(说明:加试者外语测试安排在4月13日上午10点以后)
面试时间: 4月14日全天 地点:各教研室
上午8点—11点半
下午2点半—5点半
十、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本院根据《招生简章》安排专人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一、体检
学校在复试阶段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有疑问者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武汉大学文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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