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计算机学院关于2010年硕士生复试的通知
一、录取人数、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 、录取人数:
计算机学院 2010 年计划录取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60 人,其中包括强军计划生 10 人,推荐免试生 45 人,统招生 105 人;录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5 人,其中推荐免试生 15 人,统招生 20 人。
2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强军计划”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政治不低于 45 分,英语不低于 45 分,数学一不低于 75 分,计算机综合不低于 75 分,总分不低于 290 分,复试比例为 119%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政治不低于 40 分,英语不低于 40 分,数学一不低于 70 分,计算机综合不低于 70 分,总分不低于 290 , 复试比例为 5% ;
强军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 30 分、总分不低于 240 分;
二、 专业学位生调剂复试条件
报考学术型学位考生如果成绩未达到学术学位复试线但在专业学位复试线以上,可以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参加复试;如果成绩达到学术学位复试线,也可以申请调剂复试。以上考生 3 月 20 日 前 填写 《武汉大学 2010 年硕士研究 生 调剂复试申请表》 ,并交到计算机学院 C-415 ,逾期不予受理。
三、 参加复试考生条件
符合学院招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统考生(即同时达到我院总分和单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专业学位调剂生(即达到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分和单科复试分数线,并申请调剂复试的学术型考生) 和达到强军计划分数线的“强军计划”考生。
四、复试安排
1 、考生于 3 月 31 日 上午 8 : 30 至下午 5 : 00 ,到武汉大学工学部计算机学院 C-411 室办理相关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学院将安排专人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2 、逾期不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 、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 100 元。
4 、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口语水平等。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 1 )复试笔试时间为 4 月 1 日上午 9 : 00 - 11 : 30 ,具体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英语听力考试满分 100 分,时间 30 分钟,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为 100 分,时间为 2 个小时。
笔试科目为:英语听力,数据库
参考书目:《现代数据库系统及应用教程》 尹为民,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2 ;
《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尹为民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7.6
( 2 )英语口试和综合面试时间安排: 4 月 1 日下午 2 : 00 - 5 : 00
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计算机学院(具体安排 4 月 1 日中午 见学院通知)。
5 、复试期间食宿自理,我校学术交流中心和招待所可提供住宿。
6 、报考材料失真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7 、复试期间安排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学校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办法 与录取
1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 60 % ,复试成绩占 40 %,
综合成绩 = 初试总分÷ 5 × 0.6 +复试成绩× 0.4
复试成绩 = 英语听力× 0.25+ 专业课笔试× 0.25+ 英语口语× 0.1+ 综合面试× 0.4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录取及奖学金评定:
( 1 )复试合格的“强军计划”考生可被录取,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
( 2 )复试合格的学术型统招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及录取名额作为最后录取依据,并被录取为普通培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3 )复试合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统招生、专业学位调剂生以及 愿意服从调剂的未被录取为学术型统招生的考生一起 按综合成绩排序及录取名额作为最后录取依据,并被录取为自筹培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
( 4 )、强军生不享受基本奖学金。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奖学金比例、使用及评定办法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 5 )、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委培生和单考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签订相应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1 、拟录取结果公布后,请相关学生联系导师 (导师 信息 在 计 算 机学院网站 主页师资力量栏中 ) ,进行双向选择(包括推荐免试研究生同时进行导师的双向选择),于 4 月 30 日 之前确定导师并上报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 、我院在 2010 级硕士研究生中遴选部分学生参加“ 1+4 ” 硕博连读培养,具体遴选要求见学院 “ 2010 年计算机学院 选 拔 “ 1+4 ”硕博连读生工作安排 ”,请有意愿同学按照工作安排进行申请。
未尽事宜由计算机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解决办法。
计算机学院
2010 年 3 月 15 日
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doc
2010年硕博连读申请表.doc
计算机学院2010年硕博连读申请及遴选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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