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10]16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系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及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积极稳妥地推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规范管理,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自主权,强化导师责任意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复试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2010年我系所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总数及其构成,按照学校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学科建设需要、科研经费、各学科报名和实际参考生源情况、考试状况、各学科师资力量和导师结构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将我系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按以下标准划定:
1)学术型(含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专业):
总分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330 |
45 |
50 |
90 |
90 |
2)专业学位(社会工作专业):
总分 |
外语 |
政治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320 |
40 |
50 |
90 |
90 |
3)单考分数线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布,复试详情另行通知。
三、复试录取有关工作安排
1、复试名单:根据前述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一级学科拟复试名单:
(1)学术型:共24名
(2)专业学位:共10名(名单附后)。
2、复试方式: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系统一组织,以口试对话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包括对考生专业素养、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的全面考察;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当场打分,经复试教师签字确认,交由工作人员汇总后折算出平均分计入总成绩;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均保留原始数据材料。
复试阶段不再举行专业课笔试。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即《社会心理学》和《社区概论》。加试安排另行通知,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4)专业学位综合面试除上述内容以外,还需增加才艺表演一项,时间为5分钟左右,形式自定。
4、复试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于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上午10点前到社会学系党政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及交费,资格审查时须持:
a.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
c.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d. 初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获得复试准考证,凭复试准考证参加复试及体检。考生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时间:
1)学术型:
(1)综合面试:
时间:2009年4月10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
地点: 社会学系会议室。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星期六)下午14:00――17:00
地点: 社会学系会议室。
2)专业学位:
(1)综合面试(含才艺表演):
时间:2009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
地点: 社会学系会议室。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时间为2009年4月11日(星期日)下午14:00――17:00
地点: 社会学系会议室。
6、复试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10%,综合面试占3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按照:
(初试成绩/5)×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
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和评定奖学金等级的依据。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折算后低于24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调剂复试:根据有关情况综合考虑,今年我系原则上仅接受本校本一级学科富余上线生调剂。报考本系社会学一级学科所有学术型硕士专业的考生,如总分上线,外语分数40分以上45分以下者,可调剂参加专业硕士学位社会工作专业的复试。
8、初录结果公布:按社会学一级学科排列录取名次,按计划招生数择优录取,并按考生总评成绩确定基本奖学金等级。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及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均将以适当形式及时公示。
9、复试费用:按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规定,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10、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需在一周内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复试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11、其他
咨询电话:027-68753860 余老师
邮箱:vivianyyu@gmail.com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四日
附:复试名单(根据120%复试比例,按考号排序)
1、学术型: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1 |
104860117007605 |
陈闻 |
2 |
104860117007607 |
李琳艳 |
3 |
104860117007617 |
舒浪 |
4 |
104860117007618 |
范长煜 |
5 |
104860117007621 |
于铁山 |
6 |
104860117007625 |
张元元 |
7 |
104860117007631 |
陆雯琦 |
8 |
104860117007648 |
兰英 |
9 |
104860117007649 |
黄彩薇 |
10 |
104860117007652 |
聂飞 |
11 |
104860117016970 |
丁乙 |
12 |
104860117016971 |
王文浩 |
13 |
104860117016973 |
魏立星 |
14 |
104860117016978 |
林丹丹 |
15 |
104860117016981 |
吴锋滨 |
16 |
104860117016983 |
王岳伦 |
17 |
104860117016984 |
杨梅 |
18 |
104860117016990 |
郭少伟 |
19 |
104860117016991 |
罗琴 |
20 |
104860117016996 |
涂金利 |
21 |
104860117016999 |
田素伟 |
22 |
104860117017000 |
关浩浩 |
23 |
104860117017003 |
罗丽秀 |
24 |
104860117017005 |
杨雪 |
2、专业学位: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1 |
104860117007610 |
彭寅 |
2 |
104860117007650 |
汪然 |
3 |
104860117007658 |
肖君 |
4 |
104860117007663 |
胡一迪 |
5 |
104860117007666 |
焦佼 |
6 |
104860117007668 |
孙玲 |
7 |
104860117017002 |
漆志超 |
8 |
104860117017012 |
李翔 |
9 |
104860117017014 |
闵婕 |
10 |
104860117017015 |
赵鹤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