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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基础数学

考研时间: 2016-05-2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基础数学专业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较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学术修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愿为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2.掌握扎实的数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专业方向的前沿动态,熟练地掌握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受到独立进行科研工作的训练,具有独立地从事本专业科学研究、教学或其他实际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科技文献。

  二、研究方向

  01偏微分方程及其在物理、生物和医学中的应用

  02偏微分方程一般理论、微局部分析

  03奇异偏微分方程理论

  04复与超复边界行为

  05多复变函数论

  06Boltzmann方程

  07非线性双曲守恒律组

  08函数空间及其上的算子理论

  09奇异积分方程数值方法

  10分形几何

  11泛函分析及其应用

  12Hp鞅论

  13几何分析

  14代数几何

  15动力系统及遍历理论

  16复几何

  17几何测度论

  18微分几何

  19奇异流形上的分析

  20李群与李代数

  21矩阵分析及其应用

  22数理经济

  23微分拓扑与奇点理论

  24数论

  25算术几何

  三、学习年限

  1,本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其中课程学习1-1.5年。

  2,提前毕业标准(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申请提前毕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成绩优秀,创新能力强,必须在本学科的SCI或EI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者在本学科指定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包括已经收到正式接收函的论文。

  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若是同其他人联名一起发表的中文论文,则要求该学生为第一作者;若联名发表的论文是外文文章,则按国际上对发表数学论文的通用规则,作者排序可以按姓名的字母顺序来排。

  另外,对导师列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列为第二作者的也可视为该生为第一作者。若对学位论文发表的合格性若有不同意见,可以由学院学位委员会做最后的仲裁。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分类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选修课及补修课等三类。

  第一类:学位课

  (1)全校公共必修课:即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1门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2学分)和1门选修课程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学分)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8学时,1学分),第一外国语(72学时,2学分)。

  (2)学科通开课:即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同学习的课程,包括本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论和有共性的专业通开课。

  (3)研究方向必修课:即某一研究方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必修的课程。

  第二类:选修课

  由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组成,公共选修课包括计算机、管理、人文、体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修公共选修课不超过2学分;专业选修课包括本学科内拓宽知识面和深化专业知识的课程、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定下选修的其它课程。

  第三类:补修课

  补修课指的是本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须补修相关课程。补修课不得少于2门,不记学分,但有科目和成绩要求。

  3.学分

  应修学分总数为42学分,其中:课程学分总数30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学位论文10学分。

  课程学分具体分配体系如下:思想政治理论课3学分,第一外国语2学分;学科通开课不少于9学分;研究方向必修课不少于6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包括系列专题讲座.讨论班)学分。

  可多选学科通开课作为研究方向必修课,可多选研究方向必修课作为选修课。

  五、必修环节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当开展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或学术交流活动等实践活动,总时间不得少于两个月。参加实习实践和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应记录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考核表》中,经院审核合格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备案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2.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的课程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良好(B-)及以上,选修课应完成所需学分并且成绩达到合格(C-)及以上,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可以进行中期考核并建立淘汰制度,具体流向包括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以及退学等。

  六、学位论文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读研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至少参与一项课题研究,参加8次以上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听取学术报告等),并在本学科指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收到正式接收函的论文视同为已发表)。署名要求与提前毕业标准中发表论文的署名要求相同。

  2.根据各研究方向的特点,可从第四学期开始,在导师指导下开始收集资料并选题,提出学位论文题目和撰写计划,并在第四学期末作开题报告。在第五学期论文撰写过程中的适当时间安排在相关课题组作一次论文进展报告,在第五或第六学期初开始整理打印学位论文。

  论文要求格式规范,命题正确,推理缜密,数据准确,文字流畅,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审并在期末组织论文答辩。且论文水平达到良好(含)以上。

  七、培养方式

  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每个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身心健康和科研能力等方面全面关心,认真培养,因材施教,严格要求,确保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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