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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民族大学考研拟录取考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6-05-1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拟录取手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手续为定向考生签订定向协议书,非定向考生调 入档案(如不能调入档案则要签定向协议书,同时取消参评国家助学金、生源奖学金及民族类专业志愿奖学金等资格)。现将有关调档、签订定向协议书及生源奖学 金申请等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调档手续的程序及要求

  1、调档对象:

  (1)非定向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持调档函将本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移交工作,统一由研究生院与学工部协商办理,考生无需领调档函。

  (3)中南民族大学职工的档案管理方式由学校人事处决定。

  (4)定向培养考生(含与原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在职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和双少考生)可以不调档。

  2、调档函的领取方式:

  (1)自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代取——持委托人书面委托书.doc、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未领取的会统一邮寄。

  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地点:中南民族大学4号楼2楼204室研究生院会议室

  (2)邮寄——通过“中通快递”寄发,以考生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为准。快递单号邮寄后会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考生可随时关注快递动态。

  3、档案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收,邮政编码: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3396。个人提交的档案袋上须有密封签。(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人事档案”)

  4、往届毕业生档案提交截止日期为6月10日,不能按时提交的,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须在毕业离校后7月10日前办理完毕。

  5、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考生档案的接收,符合国家硕士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档案,由我校档案馆负责保管;档案不完整的,退回补充完整;违反国家硕士生录取政策的考生档案,按照规定程序退回原单位,同时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办理签订定向协议书的程序及要求

  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二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将空格处填 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考生定向单位及其所在省级管理部门签章后,于5月25日前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留取2份(其中1份转存学习 档案);剩余3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其中1份考生本人留存,1份交给定向单位,1份交给考生定向单位所在省级管理部门。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请下载附件一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将空格处填 好,先由考生本人签字,定向省级管理部门签章后,于5月25日前寄(送)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签字后留取2份(其中1份转存学习档案);剩余 2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本人,其中1份自己留存,1份交给考生定向省级管理部门。

  2、非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定向考生:

  请下载附件三中的《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将空格处填好,先由考生签字,定向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25日前寄(送)至我校研招办。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2份给考生(1份考生自己留存,1份交给单位)。

  签订定向合同(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协议书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182号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人收,邮政编码:430074,联系电话:027-67843396。(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定向协议书”)

  特别提示:因部分快递公司不愿直接送达收件人,请同学们邮寄材料时选择邮政特快专递。

  三、其他事宜

  1、录取通知书初步定于6月10日左右发放,请注意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的有关信息。

  2、2016级研究生全部缴纳学费,奖学金不冲抵学费。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转户口;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

  4、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培养单位,考核合格后组织关系转至我校。省外单位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省内单位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中南民族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填写中南民族大学学院(录取学院)党支部。

  5、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027-67843396)。

  附件:

  附件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doc(一式四份)

  附件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格式).doc(一式五份)

  附件三: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样本).doc(非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适用,一式三份)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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