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制订了《建筑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成立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对本次招生进行组织和监督。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本次招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25日--4月2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731—88823011。
为了方便联系各位考生,请拟录考生加QQ群:527807484,加群请备注真实姓名。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