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坚实的高等教育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现代教育与管理的技能与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后能在高等教育及相关领域独立开展教学、研究、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二、研究方向
1.高等教育理论
2.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
3.教师教育
4.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5.高校公民与道德教育
三、修业年限
硕士生修业年限为2-3年,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中生源为跨专业、同等学力以及非全日制硕士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发展方向课的学分不少于20学分。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