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研究型、应用型高层次语文教育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强烈的事业心,能立志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掌握系统的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实际工作的专门技术水平;具有使用第一外国语进行国际交流的能力,能够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并具有初步撰写外文科研论文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中学语文教学论
三、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2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应当修满至少30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7学分,包括学校开设的公共学位必修课7学分、专业基础课不少于6学分(三门课)、专业主干课不少于6学分(三门课)、发展方向课不少于8学分,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3学分。修满上述学分、学位论文进行的各个环节符合要求、学位论文取得合格成绩,授予教育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