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服装设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服务。
2.掌握系统的服装设计学基础理论,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同时对相关学科知识有所了解。
3.具有较强的从事服装艺术创作、服装教学和成衣设计的能力。
4.能够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进行国际间学术交流的能力。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创作,具有建立学术网络的能力。
6.具有健康的身体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原型法研究
2.满族服饰文化研究
三、修业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
四、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0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12学分、发展方向课8学分,学位论文和毕业设计3学分。成绩合格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