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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5-10-1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成都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院校之一,历经近60年的建设,成都中医药大学已经成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兼有理、工、管、文、农、教等多学科相关专业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四川省属重点高等学校,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有16个学院、3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人,其中研究生2500余人。是全国首批拥有授予中医药学博士、硕士学位和设有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之一,也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医药院校。2004年9月经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省级研究生院。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9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44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31门,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2所,教学医院19所,实习医院38所,其中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全国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和“全国百佳医院”,是国家发改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糖尿病基地)建设单位。附属绵阳市中医院是“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学校拥有一支治学严谨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有高级职称专家600余人,在岗博士生导师166人、硕士生导师422人,其中“国医大师”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十二五“以来,新上各类科研项目1598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88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各级各类科技奖励80项。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药饮片炮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四川),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

  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秉承“厚德、博学、精思、笃行”的校训和“求实、团结、勤奋、进取”的优良校风,学校正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八大提升计划,奋力推进再次腾飞,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大学。

  目录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16年我校拟招收统考硕士研究生581人(含单考生和推免生,不含长学制学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⑤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3.部份专业报考限制说明:

  ①基础医学院限招基础医学本科、临床医学本科、中医学本科、中西医结合医学本科(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②临床医学院中医硕士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限招临床医学本科、中医学本科、中西医结合医学本科(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硕士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602)限招临床医学本科、中医学本科、中西医结合医学本科(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临床医学院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限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

  ③针灸推拿学院针灸推拿学科学学位(专业代码100512)限招临床医学本科、中医学本科、中西医结合医学本科(本科毕业授予医学学位)。

  针灸推拿学院针灸推拿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07)限招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

  ④第二临床医学院限招临床医学本科。

  ⑤护理学院限招护理本科。

  备注: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国卫医发【2014】11号文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学位[2015]9号文《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三、报名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应先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本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按考生所在省级研究生招生部门时间安排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

  初试地点:即现场确认的报考点。

  2.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资格审查:

  初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后,我校将进行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准予参加考试。

  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在职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试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务处开具的在校成绩单原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体格检查:

  考生在参加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

  八、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它: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的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可招同等学力的学科研究方向见目录中备注栏(即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

  4.导师姓名前加“★”为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导师。

  十、考试科目的说明:

  中药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无机化学(50分)、有机化学(100分)、中药学(100分)、中医基础理论(50分);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覆盖的课程为中药制剂学(75分)、中药化学(75分)、药理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

  十一、招生信息的说明:

  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请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初试成绩及时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寄成绩通知书。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dutcm.edu.cn

  联系电话:028-87786551

    十二、学费说明: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报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2015年研究生收费标准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研究:7200元/生/年;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7200元/生/年;其它专业一律为8000元/生/年。

    十三、奖学金说明: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我校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中提出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另可申请企业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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