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我国工业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科研机构对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决定2017年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示:考生在网报系统中选填本专科毕业学校等毕业信息的时候,所有信息要求必须以学历证书为准,包括院校名称,否则可能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故存在旧(新)学校名称必须选择“其他”后手工填写的情况。
注意事项:
我校只接受符合在本报名点要求的考生的报名及现场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1)本报名点接收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报名点接收报考西北工业大学且就读学校为陕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安市以外设报名点除外)。
(3)本报名点接收报考西北工业大学且户口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省的所有往届考生。
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5.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我校招生办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未经审核者,报考无效。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大纲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发行,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及其它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网址:http://yzb.nwpu.edu.cn。
四、入学考试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
2、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
3、招生人数根据当年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五、录取
根据我校当年录取分数线及考生的复试情况,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及本人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将于次年9月入学。
六、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2.5~5年。
2.教学安排:由各学院按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各工程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培养计划。
3.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以上全部内容最终解释权归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所有,内容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