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有为我军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献身精神;
2.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分析能力,能够独立处理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对低年资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资住院医师水平;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具有查阅本专业文献的能力,能够结合临床实践,学习并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5.有良好的军事素质和健康体魄。
二、培养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根据研究生具体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但均不得超过一年。
三、培养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课程学习、临床能力训练和学位论文工作,重点为临床能力培训。第一学期集中5个月时间学习公共学位课程,第二学期业余时间选修基础理论课程;其余时间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业的临床进行严格的临床技能训练,较全面掌握本学科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处理,参加值班、门诊和急诊抢救,进行严格的临床基础训练,并完成包括有综述的临床病例总结论文。各学科专业应贯彻因材施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主任负责管理、导师负责指导、小组成员分工辅导,发挥学科整体临床带教的积极性。在重点突出临床能力训练的前提下,抓好理论课程的学习和临床科研能力及教学能力的全面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