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授予
法学 硕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地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制度,基础宽厚,熟悉本学科法律现状与研究动态,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备独立从事经济法学研究和律师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1.财税金融法
2.国际经济法学
4.市场秩序法学
四、开设课程(以当年培养方案为准)
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导读、WTO法律制度导读、反倾销、反补贴与保障措施法律研究、跨国公司与反垄断法专题、经济法前沿问题、宏观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导读、反垄断法律制度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研究、特别交易监管法律制度专题、竞争法程序专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