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录取通知书
2018年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于2018年6月22日起陆续发放,具体方式如下:
1、外省市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定向考生无调档函)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
2、陕西省内考生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定向考生无调档函)。若需委托他人代领,凭考生身份证件和代领人身份证件领取。
3、录取研究生对录取通知书的领取及邮寄方式如有特殊需要,请联系各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进行协商处理。
4、录取研究生(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除外)须下载“陕西师范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见http://yz.snnu.edu.cn/info/1042/1331.htm),按照要求将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一并交至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5、定向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可于2018年9月9日前到研招办领取定向协议。
二、关于调档
1、除定向考生、少干在职考生和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在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时领取调档函。
2、档案应该以机要或邮政EMS形式(不得通过其他快递公司),按调档函上的地址(见附件1)寄送到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请勿寄到研招办)。
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
1、新生党员入校组织关系抬头开法
新生入校时,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陕西省内的考生,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至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一栏选择录入:中共陕西师范大学XXX学院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陕西省外的考生:是高等学校的,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先转至学校所在省的教育工委(高教工委),再由教育工委转至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非高等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直接转至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到校后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抬头填写: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去向填写:陕西师范大学XXX学院。
2、团组织关系可由团的基层委员会直接转至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关于户口迁移
见附件2
五、其他说明
1、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完善高等学校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登记建档工作,请“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在入学报到时向所在学院、研究院(中心、所)提供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子女情况证明表》(见附件3)。
2、我校2018级陕西籍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http://newyjs.snnu.edu.cn/info/1044/6198.htm)。非陕西籍研究生新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经培养单位审核、公示后,填报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回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3、有关迎新、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教育、绿色通道办理等相关事项,请扫码关注“陕西师大微研star”官方微信,及时了解相关动态。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附件【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的说明.docx】
附件【1.2018各学院硕士档案接收地址.xls】
附件【3.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