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及《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破格复试学科(专业)
(一)所有招生专业原则上均可申请破格。
(二)优先考虑生源紧缺专业。
二、破格复试条件
(一)申请破格复试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为延安大学。
2.在报考专业申请破格复试。
3.专业课程成绩优秀,自命题科目成绩高于国家分数线。
4.公共科目或总分成绩与国家基本分数线差距不多于5分。
(二)考生可在单科成绩或总分成绩上申请破格,不允许同时在总分和单科申请破格。
(三)科研方面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破格复试。
(四)享受国家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允许申请破格复试。
三、破格复试程序
(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破格复试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连同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学科(专业)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审批;
(二)各培养单位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同意破格复试名单并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于2016年3月21日前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向研招办报送拟同意破格复试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确定拟同意破格复试名单并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2016年3月24日前报请陕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
(六)陕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
四、其它
(一)各培养单位上报名单时须排序后上报。
(二)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流程与其他考生相同。
(三)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破格复试考生占用本单位招生指标。破格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不得调整专业录取。
附件:1.《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破格复试申请表》
2.《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破格复试统计表》
研招办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