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23个社会报考点及9个院校报考点。根据规定,下述情况考生可以选择“陕西理工大学6141”考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在我校研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我校报考点参加考试:
1、报考我校(陕西理工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考生所在地区报考点。
2、报考省内、外招生单位的陕西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3、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仅接受户口或工作单位在汉中市的考生);
4、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仅接受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汉中市的考生)。
汉中户籍社会考生要求身份证、户口本均在汉中市辖区范围内。在汉中工作的外地户籍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汉中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章)、工资条(加盖工作单位财务专用章)、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名称应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一致;如自雇,可提供本人为供职单位法人代表的相关证明)、在汉中参保的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出具说明解释原因;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等证明材料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在汉中服役的现役军人须持师级以上政治部门介绍信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不可以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须取消已有报名信息,再重新报名、缴费。若考生在取消当前报名信息后,原报考点因达到报名人数上限而关闭,考生应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报考点报名并缴费。凡不按要求报名、缴费以及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
报考点的分类、接受考生范围执行《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在陕考生选择报考点须知》的规定。预报名期间的报名信息有效,已成功报名的考生无需重复填报。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
1、选择陕西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缴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补缴费。
2、提交报名信息后未缴费的考生,若在缴费前报考点达到报名人数上限并关闭,则考生无法继续缴费。考生应取消原报名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点进行报名、缴费。
3、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现场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4、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5、收费标准为150元/人(陕价服函〔2018〕164号)。
三、现场确认
2019年11月5-7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学校2020年现场确认安排通知),考生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全的有效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我校研招办指定地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20年度不允许报考。
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对于弄虚作假的,不予现场确认。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
四、特别提示
1、凡上述3类考生中若包含考试科目超3小时或艺术类、设计等需单独画图或有其他特殊考试要求的特殊类型考生,均不在我校报考点接受范围内。MBA(专业代码125100)、MPA(125200)类型考生同样不在我校报考点接受范围内。
2、凡不符合规定而在网报时又选择陕西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考生责任自负。
3、23个社会报考点如下:西安石油大学(6103)、西安工业大学(6105)、西安邮电大学(6107)、西北工业大学(611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6113)、陕西科技大学(611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6115)、西安工程大学(6117)、西安科技大学(6118)、陕西师范大学(6122)、西北政法大学(6124)、西安外国语大学(6125)、长安大学(613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6134)、西安理工大学(6136)、西安财经学院(6139)、陕西中医药大学(6140)、陕西理工大学(6141)、延安大学(6143)、宝鸡文理学院(6144)、西安医学院(6145)、西京学院(6146)、榆林学院(6147)。
其他现场确认详细要求,请考生点击http://yjs.snut.edu.cn/进行了解。
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