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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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李少伟 |
85385855 |
成员:李少伟、赵旭东、张翔、程淑娟、曹越、张伟、董少谋、赵林青、车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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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李佳祥 |
联系方式 |
88182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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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人数和考生名单(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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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安排(复试各环节具体要求见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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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
2017.3.23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报到地点 |
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学院 2层2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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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
2017.3.25 |
时间、地点 |
上午8:30-11:30.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035、3036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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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
2017.3.25 |
时间、地点 |
下午14:30-18:30.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035、3036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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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60分) |
民事诉讼法学专业:2017.3.24 民商法学专业(含婚姻法方向):2017.3.24 |
时间、地点 |
上午8:30-12:00.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学院2层206室: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学院2层207室,(2)雁塔校区主办公楼一层民商法学院资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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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 |
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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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剂政策(根据学校调剂政策制定本院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缺额信息 民事诉讼法学接受调剂3名(仅接收报考西北政法大学(第一志愿)法学各专业的考生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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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携带的材料 |
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将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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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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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
029-85385134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