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考入新疆财经大学就读研究生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部门为:新疆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因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所在地不同,转入途径有所不同。不同情况请按不同途径转移党组织关系。
一、从新疆境内考入我校就读研究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
(一)新疆财经大学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入本校就读研究生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方式:从所在学院考入其他学院的,党组织关系从所在学院党总支转入校党委组织部,再从校党委组织部转入其他学院党总支;考入所在学院的,党组织关系从所在学院党总支转入校党委组织部,再从校党委组织部转入所在学院(因党员个人从大学生党支部转入研究生党支部,党员所在党支部发生了变化,《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党员所在党支部也要作相应调整)。
(二)其他高校应届毕业生考入我校就读的,党组织关系从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转入新疆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三)历届毕业生考入我校就读的:
1.党组织关系在党政机关的,从党政机关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门转入我校。
2.党组织关系在地方企业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地方企业转入该企业隶属的上一级(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企业党工委(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门),再从该部门转入我校。如果所在企业的组织部门是属于县(团)级以上的,可以直接转入我校。
3.党组织关系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直接转入我校。
4.党组织关系在乡村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乡村转入所在地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再从该部门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在城市街道社区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街道社区转入县级以上区委组织部门(或市委组织部),再从该部门转入我校。
5.党组织关系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该团组织科转入所属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组织部门(或政治部),再从该部门转入我校。
二、从疆外考入我校就读研究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
(一)应届毕业生考入我校就读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转入该高校所在省、区、市教育工委组织部门,再从该部门转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然后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入我校。
(二)历届毕业生考入我校就读的
1.党组织关系在党政机关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党政机关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门转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入我校。
2.党组织关系在地方企业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地方企业转入该企业隶属的上一级(县团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企业党工委(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门),再从该部门转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然后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入我校。
3.党组织关系在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转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入我校。
4.党组织关系在乡村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所在乡村转入所在地县以上组织部门,再从县以上组织部门转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然后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在城市街道社区的,先将党组织关系从街道社区转入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区委组织部门(或市委组织部门),再从该部门转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然后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委党建处转入我校。
三、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的接收
到我校报到后,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一同交到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统一造册登记后,党组织关系上报校党委组织部,档案存放所在学院。
新疆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991-7842170
联系人: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