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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3

考研时间: 2020-07-02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3,一起来看。  

  犯罪的概念:

  犯罪的形式概念把犯罪视为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

  犯罪的形式概念的优点是防止人们仅仅因为某种行为存在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和处罚的必要性,而突破法律的规定对该行为进行刑法处罚,比较好地维护了罪刑法定原则。

  犯罪的实质概念是从犯罪的本质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 现在的通说认为,犯罪的实质是对法益具有侵害性或者威胁性的行为。犯罪的实质概念揭示了行为不是因为单纯地违反了刑法规范,而在于它侵害了刑法所要保护的实质内容(即法益),所以才受到刑罚处罚。但是,犯罪的实质概念也蕴涵着一些危险,可能为了某种刑事政策上的需要,曲解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性等概念,将形式上并不违法但实质上有侵害性的行为,评价为犯罪行为,在司法上可能导致忽视人权的现象出现。

  在刑法学上对犯罪概念进行界定,必须考虑:

  1、犯罪的形式概念、实质概念的统一。

  2、对于犯罪的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应当分阶段考虑。在立法阶段,主要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法益侵害性。在司法阶段应考虑行为的形式违法性,司法官员只能依照刑法的规定行事。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3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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