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线一次性奖励1000元;高于1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3000元;高于2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5000元;高于30分及以上,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凡考取我校的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助学金逐月发放,同时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
3.我校设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授奖面为70%,最高额度为12000元/生·年;此外我校还设有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4.研究生可进驻我校“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并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待遇。
5.研究生可承担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并获得相应津贴。
6.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说明: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以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