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立信研〔2012〕53号)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立信研〔2012〕54号)精神,即日起开展2012-201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评选指标
1.评选项目: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研究生奖学金。
2.评选指标另行通知。
二、评选对象
完成注册手续的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时间节点
1.初评:2013年9月26日前完成。
2.材料报送:2013年9月27日前。
四、工作程序
1.中心制定评定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2.中心组织学生学习《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优秀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及评定工作细则,开展评优评先工作;
3.中心确定初评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4.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批,并公布结果。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