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研究生奖助金制度
1.全年按12个月发放助学金350元/人/月。
2.全员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工作,每生每月发放岗位津贴100元。
3.学校设立“院长奖学金”,奖金10000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000元、5000元、2000元;奖学金覆盖面达50%以上。(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按复试成绩高低评比,获得“院长奖学金”)
4.所有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参与科学研究工作,享受我校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5.设立“研究生创新实践成果奖励基金”,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形成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