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9月1日起由8个试点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此项措施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国家贴息50%的优惠政策更减轻了还款人的心理负担,因而一经出台就受到欢迎并引起了社会的广大关注。本校经与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共同合作,经审批合格目前全校已有不少学生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受益者,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审批工作,同时也应院系和广大学生的要求,在此就有关政策和如何办理审批手续等问题作如下解释。
1、问:本校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采取那些方式?
答:在校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无担保(信用)贷款方式审批手续更加简便。
2、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基本具备那些基本条件?
答:高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助学贷款:1、学习努力,成绩较好;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3、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费用;4、诚实守信;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外地新生应能准确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学生证复印件,能找到贷款见证人和介绍人等。
3、问:本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金额是多少?
答:根据用途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两种。学费贷款总额指:6000元(计划内学生除外),生活费每人每年3000元×实际贷款年限。
4、问:国家助学贷款的付款方式?
答:学费贷款由银行直接划拨给学校,借款学生接通知后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生活费贷款由银行每年分期直接打入在工商银行开的个人活期存折。
5、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有何规定?
答: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八年。
6、问:助学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答: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贷款利息1-3年5.94%,3-5年6.03%其中国家贴息50%,个人负担50%.
7、问: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
答:助学贷款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可提前还贷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季或按月)。贷款本息提前归还的,提前归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贷款天数计收利息;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归还的银行按万分之2.1罚息。
8、问:申请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的对象主要是照顾部分学习努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又确实无力自己找到经济担保人的学生,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作贷款介绍人,院系老师作见证人。
10、问: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的见证人负有那些责任?
答:见证人是指与借款人关系密切的自然人(如借款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任课老师、系领导等,其中一人见证即可),其职责是:协助介绍人(学校)和贷款银行全面了解介绍借款人的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等有关情况;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与其保持联系,向学校和贷款银行提供借款学生的最新有效通讯方式。
11、问:毕业前如贷款未还清,借款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校方如何处置?
答:借款人毕业前如未还清贷款,暂扣留该借款人学位证、学历证原件,但校方有关部门可以开具相关证明。在收到贷款人书面贷款还清通知后,方可交还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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