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报名安全顺利,合理调节报考点考生人数,我省201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继续对各报考点接受生源的范围进行统一安排:
1.武汉地区设立了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社会报考点及另有规定的除外),只接受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
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考生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报名。
武汉科技大学黄家湖校区的考生报考武汉科技大学的可选择武汉科技大学或湖北中医药大学报考点报名。
2.报考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考生,必须到其所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3.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6个报考点为社会报考点,接受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上述范围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可从以上社会报考点中任选一个进行现场确认。
中南民族大学不接收报考北京地区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
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考生,均到长江大学报考点报名。
宜昌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到三峡大学报考点报名。
襄阳市及周边地区(随州等地)的考生,到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名。
十堰市及周边地区的考生,到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名。
恩施自治州及周边地区的考生,到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报名。
黄冈市、鄂州市的考生到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
黄石市的考生到黄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报名。
4.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在其本科就读学校设立的报考点报名。报考武汉体育学院的推荐免试生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报考点报名。
5.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6.报考省内招生单位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报考省外上述硕士类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7.报考省内招生单位法律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报考外省招生单位法律硕士的考生一律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报名。
8.报考省内(已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报考省外上述硕士类别的考生一律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
9.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应届本科生报考同济医学院的,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报考点报名;其他报考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考生到华中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
10.武汉地区报考在汉军事院校的考生均到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
11.报考黄冈师范学院的考生到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湖北科技学院的考生到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湖北经济学院的考生到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