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职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同意张红、段大斌等16名考生(名单附后)参加我校“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请见此通知后与2009年1月8日上午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考资格审查表(人事处需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到研究生处按时报到。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