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湘潭大学相关文件,现就湘潭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调剂要求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2011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65分,英语不低于30分。
二、调剂考生原报考院校为湖南省各大高校。
联系方式:0731-58293566、13207323300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