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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京师范大学法律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4-05-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南京师范大学是江苏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我校是教育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的高校之一,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师资力量雄厚,培养条件优越。2012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10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生对象

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素质好,业务较强,身心健康;

2.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1)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2)考生在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 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需要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准考证、学位 证等上使用)并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 表》)。我校不接受异地报名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江苏省南京师大报名点,并到我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于7月13日至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登记表》到我校仙林校区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试

1.准考证下载:2012年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

2.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12年10月28日。

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英语、专业综合为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五、资格审查

联考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并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 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在打印的电子照片上也需加盖公章),然后携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至我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如我校对考生学历学位存有疑问,必要时可要求考生提供权威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六、录取

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在专业招生限额之内,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具体事宜见我校当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经工作单位、考生本人和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与学费

春季入学,学制三年,课程学习以集中授课为主。论文写作依照南师大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三年学费共33000元。

八、其他注意事项

1.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有关招生录取等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njnu.edu.cn/)上公布,请考生们持续积极关注网上通知。

联系部门及地址:

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0046)025-83598330

南京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大(仙林校区)研究生招生办(210046)025-8589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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