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的通知
各相关考生:
2012年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安排在2013年1月9日-10日进行。各学院已电话通知参加复试考生。请接到通知的考生本人务必持身份证原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所在学院备案,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进行下载)和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1月9日到研究生楼717室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于1月10日上午在教学楼参加复试笔试,1月10日下午各学院进行面试(地点咨询相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