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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4-04-2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项目特色

强大的教育资源----------授课教师均为清华大学法学院骨干教师和国内知名学者

便捷的入学手续----------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须入学考试!

高效的学习途径----------特聘名师,免费辅导

可视的学习回报----------经典课程,学以致用,真正提高管理素质!

正规的硕士教育----------课程设置完全参照正规的MBA教学计划!

灵活的学习方式----------利用您的业余时间来学习

二、进修专业

民商法学

三、课程设置

四、教学安排

学制2年。双休日授课(寒、暑假除外)。

上课教室在清华大学校内。

五、增值服务

免费开放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

免费开放清华大学法学院全部学术交流活动及讲座资源;

进修班学员视同清华大学法学院校友,享受校友待遇。

六、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并于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选拔推荐。

七、学习费用

1、进修学费人民币26000元,一次交清,教材费由本人自理。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不转专业;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2、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缴纳上述进修学费外,还需交纳考试费、论文指导和答辩费。此部分费用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缴纳。

八、结业与学位申请

根据进修班学员的课程学习情况和个人志愿,学员按以下三种情况完成学业。

1、学员仅参加进修班的部分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可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提供课程进修证明和已修课程成绩单。

2、学员按进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颁发《清华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及成绩单。

3、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良好,所在单位希望学员进一步获得硕士学位时,学校将视学员的具体情况创造条件。具体规定可查询《清华大学关于授予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6299056咨询手机:15321021664王老师在线咨询:(QQ)800032834邮箱:edu@eduego.com网址:www.edueg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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