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2014年拟接收的校内、校外推免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二、复试形式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含专业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
三、复试具体安排
学院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备注 |
土木建筑学院 | 10月11日下午3:00 | 土木建筑学院二楼会议室 | |
河海学院 | 10月11日下午2:30 | 河海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 | |
交通运输学院 | 10月11日上午9:00 | 交通运输学院会议室 |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10月10日上午8:30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会议室 | |
管理学院 | 10月11日下午2:30 | 明德楼B栋235会议室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0月11日上午9:00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语音楼9楼) | |
思政部 | 10月10日下午4:00 | 第二教学楼20218教室 | |
人文学院 | 10月11日上午9:00 | 人文学院会议室 (二教20327) | |
财经学院 | 10月10日下午2:00 | 财经学院会议室 (明德楼427) |
注:请各位推免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申请的学院进行复试。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研招办(62650942)。